2007年2月1日星期四

自由的选择

前天A股大跌了,其中中宣部的功劳功不可没。

当然,驱除A股的泡沫确实情有可原,但是这种做法是不是合适?简单的依靠政府手中的权利来命令基金公司或者券商来抛售手中的股票来压低泡沫,是不是 一种危险的做法?由此,我想到了一直没空看弗里德曼的那本书《Free to choose》。在书的开始老弗就跟我们讨论一个问题:政府的作用?或者说我们需要一个什么样的政府的问题。任何社会中都会存在这一些command elements,因为单纯的靠自由交换的社会无法正常运行下去,但是这些command elements的尺度到底是什么?政府可以选择使用一些比较强硬的做法来保证社会的正常运行,例如利用自己的军队个警察机构;也可以使用比较“自由”的 做法,去完善自由市场中的一些不良因素。他还举了个例子,在他的完美国家里面,政府应当仅仅是个裁判员而并应当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应为政府一旦握有绝 对的权力之后根本无法保证自己所有的决策都是正确或者明智的。所以,政府该做的就是保证游戏的公正性,应为在公平的自由市场中,合理的东西是肯定会战胜不 合理的。比如美国的证监会根本不会去命令某家基金公司去平仓某种证券,而是保持游戏的公正性,甚至明明知道某家基金正在做一些疯狂性的举动。美国的SEC 自己并不是神,如果他掌握了绝对的权利之后就会按照自己的意愿来操纵市场按照他们的思路走。当然,如果SEC里面都是天才并且做出的决定绝对是正确的,那 么我们也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但是关键问题是SEC也是由人来组成的,人也会犯错误,人也有贪婪和恐惧的时候,这些掌握了绝对权力的人一旦犯下错误以后远远 比自由市场里面的人所犯下的错误更为严重。

所以,美国人很聪明,从美国的独立战争开始起,除了不存在的上帝之外根本没有神,人人都是平等的概念深入人心。在独立宣言的开始就是“ 我们认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让与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然而在我国则很多人根本就心里根本就没有这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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